校内有关单位:
为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平台”)应用,服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需要,保证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现就我校2023年度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数据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和分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重要意义,促进基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诊断与改进机制的形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时效性,确保平台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二、有关单位应在做好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内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基础上,将数据采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数据采集,对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采集数据信息的原始性、即时性、独立性、写实性和公开性。对于上报的数据要有原始材料进行佐证。
三、我校数据采集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校内登陆地址:http://10.53.188.19。
四、数据采集必须按时填列,按时校核,请有关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包括教师自审、院部初审、部门复审环节。10月17日至10月31日为学校数据审核、整理、分析、上报的时间阶段。有关单位要依托平台数据,于10月31日前形成《****学院(部门)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模版见附件)。
五、有关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撰写情况将作为有关单位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参考内容。建议各单位同步将工作情况纳入本部门内部考核和绩效分配体系。
六、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将另行下文调整,正式文件出台以前,以现有部门为单位,数据审核员原则上为部门负责人,数据采集员因原岗位人员调整发生调整,则由接替岗位人员补充。
七、对于采集过程中出现的疑问或对注释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进行沟通。联系人:杨颖,电话87170140。
附件:
1.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一览表
2. ****学院(部门)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参考模版
长江职业学院
2023年9月5日